各班级、全体同学:
为进一步严肃校纪校规,加强学生公寓管理,维护良好的校园秩序,现将一起学生违纪事件通报如下:

我院电子信息工程专业学生刘*昂,在2026年6月13日、6月27日,未按要求履行请假手续,离校未归2次。
该同学的行为违反了《西南林业大学学生公寓管理规定》中关于学生应自觉遵守作息制度、不得无故晚归或夜不归宿的相关要求。为严肃校纪,教育本人,警示他人,根据《西南林业大学学生违纪处理办法》第十八条关于违反学生公寓管理规定的相关条款,经研究决定,给予刘*昂同学通报批评处理。
希望全体同学引以为戒,切实增强纪律意识和自我防范意识,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,按时归寝,共同营造安全、文明、和谐的校园环境。
特此通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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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6年6月29日